独家观察!山里娃有了“育婴辅导员”:幼有善育,爱育未来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9 02:47:13 899 0条评论

山里娃有了“育婴辅导员”:幼有善育,爱育未来

央视记者 李思瑾

在湖南省古丈县,大山深处,一群育婴辅导员正穿梭在田间地头,为农村0-3岁婴幼儿的养育提供科学指导。这是湖南省委、省政府为落实国家“幼有所育”战略,推进农村0-3岁婴幼儿养育服务体系建设而实施的“阳光起点”项目。

“阳光起点”项目以乡镇为单位,依托妇幼保健院,组建由儿科医生、护士、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等组成的育婴辅导员队伍,对农村0-3岁婴幼儿的养育情况进行入户随访,提供科学指导和干预服务。

古丈县坪头镇坪头村村民彭明家住深山,育有一名2岁多的儿子。以前,彭明对养育孩子知之甚少,经常手忙脚乱。自从有了育婴辅导员的指导,彭明对养育孩子的知识和技能有了很大提高。

“育婴辅导员教了我很多科学的育儿方法,比如如何给孩子喂奶、洗澡、添加辅食等。现在,我带孩子更有信心了。”彭明说。

在古丈县,像彭明这样的家庭还有很多。自“阳光起点”项目实施以来,全县已培训育婴辅导员1200余名,对1万余名0-3岁婴幼儿进行了入户随访,有效提升了农村婴幼儿养育水平。

“阳光起点”项目的实施,为农村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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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飞来夺命,10岁男孩命丧火海,肇事者何处寻?

河南开封 - 2月12日,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一名10岁男童在街头玩耍时,被突然窜出的烟花炸伤头部,不幸身亡。这起悲剧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

悲剧发生,天人永隔

据了解,事发当晚,男童王某某跟随家人在尉氏县北三环附近的一座网红桥上观看烟花表演。由于现场人流密集,烟花燃放比较混乱,王某某不幸被一颗飞来的烟花击中头部,当场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后,王某某于次日凌晨死亡。

王某某的突然离世,给其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王某某的父亲王先生回忆,事发当晚,他正带着孩子在桥上看烟花,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孩子就倒在了地上。王先生立即将孩子送往医院,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

肇事者逍遥法外,家属苦寻真相

王先生表示,事发地点位于尉氏县的禁燃区,当时现场有不少人在燃放烟花,但却没有看到任何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他认为,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禁燃区的管控,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王某某的遭遇也引发了社会对烟花爆竹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庆祝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习俗。然而,也正因为如此,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

据统计,仅在2023年春节期间,全国就发生多起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其中,河南省也位列高发地区。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地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对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地点和种类进行了严格限制。然而,由于执法力度不够、市民安全意识不强等因素,相关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导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屡禁不止。

王某某的悲剧再次警示我们,烟花爆竹安全不可忽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同时,也呼吁知情者能够提供线索,协助警方早日将肇事者绳之以法,还王某某一家一个公道。

以下是一些可以追究肇事者责任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七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导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如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认定。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9 02:47:1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午间新闻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